为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,治理“庸懒散软”行为,切实转变全县教育系统干部作风,建设一支创新型、学习型、服务型、实干型、廉洁型的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,办人民满意教育,打造全省山区教育强县,县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承诺:
一、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。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,依法行政,廉洁从政。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,做到服务项目、办事程序、办理要求、办理时限四公开,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“五型”机关。
二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。对课程设置、学生在校活动时间、课外作业量、学生用书、考试与竞赛、收费与服务、教学组织及学籍管理等方面实行规范管理,做到依法治校、依规办学。
三、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。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和收费公示制度,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“三限”政策,不滥编、乱印、滥发教辅材料。落实教育收费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对违规收费严肃查处。
四、规范教师从教行为。完善师德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长效机制。引导教师自觉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,廉洁执教,公平、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,严禁歧视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,严禁违规补课和从事有偿家教。
五、实行政务校务公开。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、社会关注的教育收费、招生、考试、安全、教师从教、规范办学等热点问题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,落实公示制度,规范公开内容,创新公开载体,接受社会监督。
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远安县教育局
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